2021年7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荣一键故意伤害再审案和荣一键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持有假币犯罪案,并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荣一键、荣晓懿伙同马冰冰(已判决)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该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兰州市城关区以餐饮娱乐为依托,长期从事涉黄经营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6起,致4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3人轻微伤,并造成财产损失。该组织还贿赂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同时,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被告人薛亚军、杨喜胜参与寻衅滋事、荣晓懿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
本案将择期宣判。(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李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