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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安排!甘肃各地检察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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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甘肃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天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以及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六项措施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统一指挥,坚定不移地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层层落实责任。全市两级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两级院党组负总责,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政治部负责外出人员摸排、宣传、舆情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部门工作人员外出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相关信息。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办公室负责对本院人员及家属出现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进行收集和报告,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向办公室报告,无上述情况的零报告。干警家中如有与武汉或湖北来甘人员接触者,立即向社区和所在院办公室报告并备案。

  全面细致排摸。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政治部抓紧排查全市外出检察干警的离开时间、前往地、途经地、返回时间及车次等基本信息,特别是加大对来自湖北疫区以及其他确诊病例较多地区人员的排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

  加强个人防护。外来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机关办公楼(大院),移送案件人员、信访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待,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自觉并督促家人做好个人防护,讲卫生、常通风、勤消毒、勤洗手、外出佩戴医用口罩或N95口罩,做到科学预防。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群体性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全市两级院宣传部门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明宣传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舆情应对;计财部门加大对办公区域消毒、防护等工作;单位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漏岗;全体检察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努力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

  1月27日,临夏州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州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检委会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夏州检察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要求各有关部门主动加强与州上政法机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有效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疫情防控期间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生产销售位列防护产品和药品、网络造谣传谣、“暴力伤医”及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建立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零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州、县(市)疫情防控部门开展疫情筛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州检察干警及家属春节假期出行动向,并建立动态情况台账。各县市检察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针对性开展工作。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加强和调整春节值班人员,要求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坚决执行命令、坚守岗位,落实各项管控制度规定,认真研判处置巡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及时报告。全体检察干警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兰铁检察分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高检院、省院的具体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两级院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要求。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院精神落到实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充分发挥铁检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配合铁路相关单位做好车站、列车、铁路线下安全,全力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做好列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盗抢铁路运输防疫物资,哄抬物价等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活动。紧盯疫情防控所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

  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兰铁两级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防控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办公室做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安排好干警上班后的防护、消毒工作,储备部分防护、消毒用品。政治部负责全体干警外出情况统计、人员摸排和宣传、舆情监控工作。控申部门引导来访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使用电话或者12309服务平台进行信访,严控群体性上访。检务督查室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于失职、渎职者要严格追责。

  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利用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网等方式,向全体干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全体干警及家属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知识,增强防控意识。政治部牵头,以部门为单位对干警及家属近期活动情况进行清查摸底,每日汇总并向分院、省院报告。办公室和值班干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分院、省院逐级汇报两级院干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全体干警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本着“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取消节后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外出办案和公务活动。

  加强宣传引导,带头做好自我防护。要求全体干警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直面疫情,消除恐慌,增强信心,为身边亲友作好示范。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明宣传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并督促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正确佩戴口罩,讲卫生、勤通风、勤洗手、勤消毒。

  矿区分院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省委、省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对分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更加坚决态度、更加严格举措、更加果断行动,切实把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政治部等部门干警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全力做好分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切实细化责任分工。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身上。各部门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认真做好保障工作。节后上班不搞集体看望等活动,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集性活动等。不组织、不安排外出调研等工作。切实做好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重点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通风换气、消毒以及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干警注意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对本人及家属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情况随时报告;每天向分院政治部如实报告自己及亲属外出情况;值班人员每天将值班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全面、如实向省检察院报告。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传播正能量,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