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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对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作出部署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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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相关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对难以调处的重大复杂纠纷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演变为社会风险,切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参与乡镇(街道)、社区疫情管控和居家健康走访调查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抵制谣言散布,做到重科学、强防护、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因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要认真制定安置帮教应对方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并对做好安置帮教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档、不失控。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区在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要做好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忠于职守、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积极夺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