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金昌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派驻法制监督员培训班,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学习。金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毅参加培训班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新规定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组织派驻法制监督员、法制民警集中培训学习、考试将成为常态,要形成法制部门抓队伍建设促业务工作的固定机制。
会议要求,要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深化法治思想认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持续深化受立案改革,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电子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优化办案机制;要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效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推行人性化执法、说理执法,依法防范化解执法风险;要持续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加强执法办案全流程监管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派驻法制监督员工作机制。
县、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分管领导、法制(预审)部门全体民警以及派驻法制监督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