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及最高人民法院专题贯彻会、省委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海波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办案责任,严格监管责任,优化指导责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督促推动广大干警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要强化政治责任。坚持落实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相统一、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履行执法办案监督责任相结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党组要切实履行政治把关责任,把防范政治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放到首位,确保审判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细化办案责任。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分类明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院领导、本院较高等级法官办案类型、比例标准、考核办法,推动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法官惩戒委员会的作用,对法官违反审判职能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记录违法过问案件保护机制,让法官安心履职、专心办案。要严格监管责任。严格区分依法监管和违法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健全制度机制,督促院庭长认真履行审核批准程序性事项、综合指导审判工作、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等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加快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工作流程,压实集体监管责任。纪检组、督察室、审管办、信访室等内设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形成多方监督、有效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借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升办案节点监控、风险提示、瑕疵预警等自动化监管水平,增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效能。要优化指导责任。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强化上级法院统一裁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职能。紧紧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推动广大干警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不断健全完善干警职业保障、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利救济等机制,引导干警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敢负责、能尽责、真担责。
会议还对新任中、基层法院院长提出要求,强调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抓班子、抓业务、带队伍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政法机关“四项主要职责”。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剑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抓好当前重点工作,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要把“回头看”和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深化教育整顿的首要任务,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再排查、再梳理,纵深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盯目标、靠实责任,强化举措,坚决打好全年审判执行任务收官战。
省级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陈军禄列席会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建国、唐斌、陈天雄,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永福,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险峰、孙伟,副院长席小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治强出席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靖平、钱芙贤、吴少先,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二级巡视员,及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在分会场以视频的方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