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至20日上午,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张海波在金昌市代表团参加审议、评议。
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张海波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接地气、贴民心,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把握经济发展方位准、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谋划安排部署工作高屋建瓴,是一个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坚定信心、凝聚人心的好报告。大的变局中往往蕴藏着大的机遇,过去一年,在面对世纪疫情持续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困难和风险挑战叠加碰头的局面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勠力同心、苦干实干,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双胜利”,重大项目投资成果丰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新格局正在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张海波代表认为,报告高标准谋划了今年工作,特别是旗帜鲜明提出了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这一宏伟蓝图和目标指引,为全省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动能、新的目标、新的任务、新的使命。以龙头作用擎动区域协调发展,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新兴增长极、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强环境治理、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这些理念、目标、任务都已纳入今年的政府工作当中,并将通过一个个非常具体的项目的筹备实施,来带动和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感觉到有责任、有压力,同时又有方向、有动力。全省法院将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张海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客观的报告了过去一年的工作,特别是在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立法修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报告政治站位高,履职效果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部署工作举措务实。张海波表示,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大的依法监督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去年,省法院设立“代表委员之家”,更加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充分表明省法院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高度自觉。省法院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就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作了报告。同时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深入各级法院视察调研,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深入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持续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张海波代表说,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全省检察院的回顾总结是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报告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安排部署明年工作思路开阔、措施得力。一年来,全省检察院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法检两家积极沟通协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忠诚履职尽责,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交出了合格的“司法答卷”。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检察院的合作对接,紧紧围绕甘肃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在评议省法院工作报告时,张海波感谢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一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过去的一年,对全省法院来说,是司法审判任务更为繁重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创新突破、全面提质增效的一年。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奋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精准对接企业的关注点和需求点,加大对各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评价考核、执法检查,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法治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发挥好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兰州环境资源法庭作用,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在我省落地见效;立足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的历史优势,开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法庭”创建活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进一步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宣传、示范和实践,全力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培训基地、研究基地、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