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花同志,现任金昌市永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022年初,她荣获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荣誉称号。曾多次被院党总支表彰为 “优秀共产党员”,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庭审”、“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她在省高院组织的2016年全省论文、法律文书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在2018年度全省优秀论文、法律文书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在省高院开展的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
维护公平 坚守正义 满腔赤诚铸天平
从事审判工作17年来,邓永花同志始终坚持法律至上,依法秉公断案,维护公平,坚守正义,既做到定分止争,更做到胜败皆服。她心系百姓,始终把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千方百计融化矛盾坚冰,播撒公平正义的阳光。邓永花同志敢于吃苦、愿意吃苦,在审判实践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大胆适用新的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探索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在审结案件过程中,根据不同案件,抓住矛盾实质,将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作为调解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进行调解,在把好事实关、法律关的同时,坚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调判结合。她所办理的各类案件2000余件,件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风采,树立了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力做好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工作 夯实战斗堡垒
邓永花同志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毅然挑起重担,成为永昌县法院负责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专业合议庭法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她和团队成员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及“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把握涉黑涉恶犯罪特征,查阅各地类案借鉴经验,深入探究案件规律,在庭审实战中练就了“见招拆招”的硬本领。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合议庭资深法官,邓永花同志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特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共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90人,打击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判处财产刑16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53万元,共撰写50余万字的刑事判决,所审理案件无发还、改判情形,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一线审判人员的忠诚和担当。
邓永花同志先后担任永昌县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她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线索排查、台账报送、宣传报道、接受督导督查、调研等工作,共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40余条,负责新闻宣传报道20余次,多次参加市、县融媒体中心以案释法栏目录制,组织拍摄涉黑涉恶案件专题片、微视频10余部,编审涉黑涉恶案例选编2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永昌县扫黑办要求进行扫黑除恶政策法律宣讲工作,先后到县民政局、环保局、发改局、城关镇、河西堡镇、六坝镇等10余家单位进行宣讲,悉心撰写了2万余字的《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建设平安永昌保驾护航》宣讲稿件,制作PPT课件,熟练运用专业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宣讲专项斗争政策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和赞誉。因宣讲效果优异,后又被永昌县委组织部选派到永昌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授课,还被金昌市律师协会邀请对会员进行培训,2020年又多次受邀到社区、学校进行宣讲。共参与宣讲30场次,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2021年,为做好民法典及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的宣传,邓永花同志编剧并组织永昌县法院干警排演了方言小品剧《家门口的调解》,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在社区演出时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并被永昌县县融媒体中心参拍编辑后推送至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还被改编录制为普法情景剧推广。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邓永花同志始终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用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纪律约束自己的执法办案,维护职业荣誉,无愧于头顶的国徽、胸前的天平、紧握的法槌,以大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