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把普法融入司法审判活动全过程,3月16日下午,天水市武山县法院鸳鸯法庭就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在原、被告所在村进行了巡回审判,该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了旁听,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赵某甲和赵某乙系邻居,因赵某乙将厕所修建在赵某甲家水窖旁,导致两家产生矛盾。经村委会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赵某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案件的妥善处理将对该村邻里关系起到示范作用,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巡回审理。开庭当日,办案法官在现场调查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在该村村委会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办案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多轮调解后,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不再要求被告拆除厕所,被告也承诺将厕所改成仓库使用。
巡回审判最终目的不在于“判”,而在于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鸳鸯法庭办案法官采用现场调查、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