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庆阳市正宁县法院永和法庭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判后回访。
阻碍的不只是回家路 更是邻里感情
原、被告本是好邻居,双方的房屋位于道路两侧,原告回家必经被告门前的道路。然而,被告在该路上载了水泥桩,路面被限宽。经村部、司法所多方调解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永和法庭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无惧风雨逆行的身影 直击纠纷现场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既是小事也是大事。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审判理念,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邀请镇、村、组干部一同对原有路面的宽度、双方房屋的四至进行核对,现场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回访再系邻里情 诠释为民初心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双方亲邻关系并未修复。“虽然是排除妨害纠纷,但实际还是邻里关系没有处好,如果邻里之间不能彻底打开心结,极有可能再次引发矛盾冲突,咱们多费点功夫再去看看,这样才能达到案结事了。”案件执行情况一直牵挂着法官的心。为达到“案结事了、睦邻如初”的效果,办案法官在宣判后,持续通过电话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多次赴现场进行调解。3月30日,法官再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法官法、理、情交融式的劝说,双方表示坚决服从法院的判决结果,主动履行了判决内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