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围绕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海波强调,新发展理念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和全面贯彻的基本方略。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也是我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全省法院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我省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兰州经济圈、河西走廊经济带、陇东南区域协同发展规划,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创新,不断完善祁连山生态司法保护机制,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开展碳汇交易等新兴领域法律适用研究,助力甘肃由“风光大省”向“风光强省”迈进。要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工作,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纠纷,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张海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上走在前、作表率,示范带动兴起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热潮。要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四强”行动,精心组织开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专题学习培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有关行业协会的协调联动,共同破解服务发展难题。要加强条线指导,健全完善司法政策举措,推动新发展理念在人民法院结出新硕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剑勇,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建国、唐斌、陈天雄,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永福,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险峰、孙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治强出席会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靖平、钱芙贤,一级巡视员、一级高级法官,省管二级巡视员,各直属法院院长参加研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冶生俊,一级高级法官马忠福,一级巡视员牛文忠,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