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临洮县院对韩某某涉嫌盗窃案、宿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王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康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等8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绍林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该院四名承办检察官分别对上述8起拟作不起诉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的陈述,并征求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参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均对上述8起拟不起诉案件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韩某某、宿某某、王某某、康某某等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听证活动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值班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提供了参考。我院将继续推进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让所办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马绍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