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当前全国、全省疫情有关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检察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朱玉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惕。全省检察干警要高度重视,时刻关注全国各地特别是省内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度,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方向不偏、精神不懈、措施不虚。
要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防疫工作。加强疫情排查,对机关干警及家属外出情况、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加强公务活动管理,统筹安排各类公务活动,取消或推迟不是急需的出差、调研、会议等人员集中活动,尽量减少机关人员聚集。加强进出机关人员管控,落实“三个严格”“三个不准”,即严格带班值班、严格进出管控、严格测温登记,不戴口罩不准进入、体温不正常不准进入、健康码异常人员不准进入,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和车辆排查登记工作。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严格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做好烹调区域消毒防护。加强防疫后勤保障,定期对办公场所、车辆等设备消毒,确保机关安全。
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提高敏感度,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对所有涉疫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核把关,强化引导侦查,严格证据审查,对抗拒防疫、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故意传播病毒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快速办理,从严惩治,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等问题,充分发挥能动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有效助力疫情防控。
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党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坚决服从服务地方党委统一调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协助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排查登记、值班值守、防疫宣传等工作,凝聚起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