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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展望】以“检察蓝”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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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奋斗征程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

  伴随着人民检察制度90年的光辉历程,甘肃检察事业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始终与法治中国、法治甘肃同行。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推出【回顾·展望】专栏,小编和大家一起盘点2021年甘肃检察工作。

  以“检察蓝”护航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打击保护并重

  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拐卖、绑架、故意伤害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全省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47人,起诉1169人。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审慎办理涉未案件,全省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认真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共开展亲情会见810人次,法律援助828人,心理测评与疏导2498人次,亲职教育2319人次,29人经帮教成功考入大学。

  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效果。紧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案不立、重罪轻判、有罪不究、漏捕漏诉等司法不公问题,共监督立案16件;追捕漏犯20人,追诉漏犯23人,追诉漏罪50件;二审抗诉10件,法院改判6件,发回重审1件。

  突出监督职能

  全面综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

  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制发《甘肃省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规定(试行)》,推动全省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从“破冰”到规范。共立案涉未公益诉讼案件17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民事公告9件。

  加大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聚焦未成年人监护权、抚养权、受教育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共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12件,支持起诉10件;监护缺失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37件;发出督促监护令443份。

  深入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14份,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4人次,开展教育谈话275人次。

  多点综合施策

  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两法”宣传为主题的精品微课程评选,强化成果应用,实现了全省校园法治宣传全覆盖。综合运用检察开放日、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创新“线下+线上”宣传模式,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开展法治宣讲8805场,受众超过483万人。

  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抽查1854所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632个,提出检察建议23件,619个问题已得到落实整改。常态化开展入校监督检查工作,共查访学校、幼儿园1880所,发现问题149个,提出检察建议29件,144个问题已得到落实整改。

  全力推动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落实学校工作人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办法》,针对一起案件中暴露出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力问题,起草检察建议拟向省未保办发放,已征求省未保办意见并取得支持认可。兰州市检察院自主搭建“码上报告”微信小程序,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有效、便捷落实。目前,全省共开展入职查询工作81288人次,对16名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教职员工作出相应处理;通过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并督促公安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7件,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惩处难问题上效果初显。

  经过一年耕耘,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获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和肃南县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蓝”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