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春节即将来临,年货食品置办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近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为节日期间百姓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合作
1月24日,合作市检察院联合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食药品安全检查监督活动。检查组先后深入市区内各大购物超市、水果店、药店、饭馆等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查看商家经营资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冷冻食品进货渠道、检疫证明,鲜肉检验检疫合格报告,进口水果核酸检测报告等,仔细了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针对个别食品经营单位散装食品标签标示不规范、食品购进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检查组及时拍照取证,责令其限期整改。
迭部
1月25日,迭部县检察院干警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县电尕镇餐饮店、超市、农贸商铺以及年货街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提醒食品店经营者要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后厨食品加工制作环节食材生熟分离、操作规范、干净卫生;杂货店及超市经营主体要及时检查电路电线、清理废弃纸箱,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对于个别店内卫生不洁净、摆放杂乱、价格公示牌未放在醒目位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尽快整改。
碌曲
1月25日,碌曲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县城人流量较大的超市、蔬菜市场、年货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了群众最关心的各类生鲜肉类、冷链食品、熟食、干果、米、面、油等年货食品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者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食品操作台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生肉和水产品没有相应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检察干警及时提醒相关经营者及市场管理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酒泉肃州
1月25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和区民政局前往酒泉市社会福利院、肃州区老年养护院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该院干警实地查看了老人、孩子的住宿、餐饮环境,详细查看食堂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情况,了解食堂供餐人数,并对食材来源,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留样检测等多个环节进行排查,了解是否存在“三无产品”、超过保质期等情形。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让老人和孩子吃得安心、放心。
肃北
1月25日,肃北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辖区内农贸市场、药店、超市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检查组先后对春节销量大的散装干果、蔬果、酒水类、肉类商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了重点检查,认真查看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健康证、进货台账、检验检疫登记情况,确保让消费者能安心消费。
玉门
春节之际,玉门市检察院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油安全为着力点,以调查问卷、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玉门市辖区内12个乡镇2个街道办的30余家食用油加工小作坊进行了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对食用油进行检验、未按要求进行亮证经营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力促问题得到整改。
敦煌
1月24日,敦煌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餐饮企业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组先后深入多家客流量大的经营企业,对生鲜肉、干鲜蔬菜、水果、干货等食品及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实地查看各个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进货台账和体检检疫登记情况。随后与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其日常食品加工、检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最后根据检查情况,向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明晰工作方向,严格工作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瓜州
1月24日至25日,瓜州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县城内的多家大型超市,部分乡镇的商店、集贸批发市场为重点,主要对粮油干货、冷链食品、散装食品、蛋糕甜点等进行了检查,查看原材料采购渠道、索证索票、食品标签标识、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商品储存情况和经营环境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严防有毒有害及过期假冒伪劣产品流入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中,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打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