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研讨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会议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十三届甘肃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央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朱玉在讲话中指出,最高检党组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系统聚焦的关键,强调要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我们要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认识,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朱玉指出,要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首先,国家、甘肃需要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遵循经济规律,都要求高质量发展;省级层面,面对机遇和挑战、优势和劣势,甘肃必须毫不动摇推动高质量发展。
其次,甘肃检察工作需要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工作在取得新成绩的同时,与党组织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解决好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高质量发展。
第三,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必须积极融入和顺应“时代之变”,着力提升自身发展质效,更加自觉担起“三新一高”责任,从检察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做到一切服务大局、一切服务人民。
朱玉强调,要奋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目标所定、责任所系。
要坚定不移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把先进理念作为行动先导。必须自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探寻思路、方法,持续更新、积极践行全国“十五检”会议提出的新时代“五大检察新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引领和指导。
要把宪法定位作为履职依据。必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
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前进动力。必须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步伐,不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要把基层基础作为根本保障。一体强化政治和业务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优化科学管理,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朱玉指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责任,必须以大的格局、实的举措、好的成效来诠释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要强化大局意识。心怀“国之大者”、围绕“省之大事”,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
要立足检察职能。检察机关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要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动司法,更加积极主动地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要突出着力重点。“六项重点工作”是省检察院党组综合研判省情、检情确定的,是检察机关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重要抓手,要一如既往抓实抓好。
要力求更好效果。注重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四个说话,落实“五步工作法”,加强过程管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充分彰显检察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和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等12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作了书面交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