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紧密联系全省中心大局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对‘六项重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提炼,让重点更突出、目标更明晰、措施更具体,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服务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对谋划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2月16日至18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三场专题研判会,分别听取2022年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安排及推进情况,并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和强调。
据了解,为实现甘肃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2018年,该省检察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确定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
“为了使‘六项重点工作’更加契合发展大局,我们每年对具体内容作出微调,”朱玉介绍,当前“六项重点工作”具体为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
“惩”“治”并举 竭尽全力为大局服务
“2021年我们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形成了三级院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刑事检察部门汇报会上,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汇报了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情况及2022年推进落实措施。
“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建设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必须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今年要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深入扎实做好工作,为大会的圆满成功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和氛围。”在听取牵头部门汇报后,朱玉针对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相关措施指出了具体意见,并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点评。
“检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要持续加强监检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同时做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敢于斗争、自我加压。”对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工作,朱玉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诉源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朱玉强调,“要做到依法打击与平等保护并重,加强涉民企案件诉讼监督,常态化加大‘挂案’清理、办理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新发展格局。”
办好“小案”“小事” 更好为人民司法
“六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为人民服务的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做实的问题……”
“2021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亮点、有成效,此类案件办理也实现了全覆盖,但还存在办案效果还不够突出、‘硬骨头’案件较少等问题……”
第二场专题研判会上,第七、八检察部负责人先后汇报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和工作计划。朱玉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对2022年工作提出要求。
“此项工作计划整体可行,但具体措施还需再梳理、再提炼、再浓缩,明确具体任务,便于量化和考核。如,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要重点围绕协助农民工讨薪、支持农民工及其他弱势群体起诉开展工作……”在对具体工作进行梳理分析的同时,朱玉强调,要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重点确定若干“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甘肃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甘肃尤为重要,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大有可为,要共同发力,进一步拓展职能,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朱玉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鼓励和指导各地开展特色小专项,重点解决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沙化治理、耕地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持续推动生态修复基地建设,促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点”“面”结合 助推乡村振兴
2月18日下午,围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主题,第三场专题研判会如期召开。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和帮扶办先后汇报相关情况,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工作计划进行了深入讨论。
“听完大家的意见建议,我觉得可以从‘面’和‘点’两个方面开展工作。”针对如何开展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朱玉从“面”和“点”两方面提出要求:“面”上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营造农村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职务犯罪,做好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围绕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重点,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点”上要继续做好两当县帮扶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执行过渡期各项政策,加大产业、项目帮扶力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巩固好脱贫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积极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六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汇报会上,“六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与各配合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沟通,加强协作,树牢“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整体意识,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