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天水市检察院就甘谷县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相关单位代表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
据悉,2021年9月,天水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甘谷县某驾驶技工培训有限公司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30亩耕地修建驾校教练场及配套建筑物,甘谷县自然资源局虽多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公司并未拆除非法建筑及恢复土地原貌,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也未依据处罚内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形长期存在,检察机关遂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到建议后,甘谷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开展整改,但因2021年10月份雨水较多,加之疫情影响,整改工作未能在两个月回复期内全面完成。办案检察官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决定同意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延期整改申请。2022年1月,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将被占用耕地全部整改恢复耕种,共清除堆放的砂石料8000余方,清运建筑垃圾600m3,恢复土地面积30余亩,整改修复费用共计18万元,并书面回复了检察机关。
为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天水市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对被占用耕地整改恢复情况进行现场评估。
听证会前,天水市检察院组织听证员与被建议单位代表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回访查验,确认耕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水泥硬化路面已全面清理,被占用的耕地全部恢复。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出示了被占用耕地整改前后的照片进行对比,阐明了案件结果处理意见;甘谷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了修复受损耕地的有关情况。经参会听证员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中被破坏的耕地已经的得到修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结案意见。
“我们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共筑耕地保护红线。在评估行政机关整改效果时,通过‘实地查看+公开听证’的方式,让社会各界有效参与,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体验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天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全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