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依法自主维权的意识和能力。3月3日,甘南州合作市检察院法治宣讲团赴海克尔行政村吉娄自然村开展“建设法治羚城 巾帼在行动”法治进乡村宣讲活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离婚时需要按照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吗?”宣讲员仁欠草的这个问题,顿时使村民们纷纷讨论了起来。随后,宣讲员通过通俗易懂的藏汉双语向村民们介绍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紧接着以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具体案例对民法典当中关于反对家庭暴力、农村包办婚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法律宣讲。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通过本次宣讲,让群众认识和感受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引导群众把民法典学起来、用起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
“送法下乡活动是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普法的一项重要载体,合作市检察院干警走进海克尔行政村深入开展法治宣讲,不仅为农村群众带来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更带动了法律信仰、法治精神的传播和普及,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既当“护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积极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让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宣讲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