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临洮县检察院对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系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证。
据悉,2021年2月2日,定西市临洮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临洮县一村边河道内水体发黑并伴有恶臭,严重影响大家的生活。临洮县检察院检察干警现场调查取证后,发现村里一肉羊育肥场未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将产生的污染物质及废水通过水沟和暗管直接排放到河道内,致使水体造成污染,对下游群众饮水安全也造成严重侵害。鉴于此,临洮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要求各相关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依法对该案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保护好临洮生态环境。参会听证员通过听取案情,询问办案检察官及行政机关参会人员后,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并建议行政机关在后续整改工作中担当作为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行政机关代表均表示接受监督,将积极依据部门职责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协调推进问题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对河道水环境进行治理,积极消除对水质造成的破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我们将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主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为临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美丽临洮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