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强调,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重视基层、狠抓基层,关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其作为基础性、全局性任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管理办法》,靠实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责任体系,加大脱薄争先力度,以点带面、补短强弱,定点帮扶、靶向施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会议指出,《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检察之变,全面总结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创新成果、实践经验,为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导,必将持续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认真学习领会《管理办法》精神,准确掌握“三弱两低”“一评二审三定”“三加强两提升”“一报二评三审四备”等标准、方法、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全省实施方案,细化制定相关标准、程序和措施,推动符合条件的薄弱基层检察院及时脱薄出列或确定入列,实现动态管理、整体提升。要完善“一院一档”管理制度,帮助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指导制定有效的措施,持续推动解决基层检察院发展建设中的实际困难。要落实省内帮扶机制,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帮助解决什么问题,以问题解决注入发展动力、推动脱薄出列。督促省内23对结对共建检察院之间加强对口帮扶工作,适时组织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相关同志到省内先进基层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要积极对接省外对口援助,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天津市检察院援派干部到甘肃涉藏州县检察院对口援助、选派业务骨干到天津市检察机关学习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与上海市检察院人才交流合作,适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海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兵,同时深化落实“传、帮、带”机制,带动更多干警提高司法办案能力。要用好数据指标加强指导,每季度对6个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和“六项重点工作”数据指标进行分析研判,研判结果要及时报送省检察院帮扶联系领导,增强帮扶联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