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在此背景下,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数据有什么新特点呢?日前,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工作成效明显,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以99.5%高票通过,今年又是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从高质量履职角度出发,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一季度检察机关取得哪些成绩?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及最高检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落实“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担当起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任。
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48人;持续推进平安甘肃法治建设,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起诉679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2人;聚焦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惩处网络赌博犯罪,起诉62人;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08人。
在积极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贯彻落实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政策,起诉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587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类犯罪,批捕15人,起诉9人。贯彻涉企刑事司法政策,对企业涉嫌经营类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66人,不起诉205人。联合工商联在全省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一季度办理涉企合规案件24件(人),拟起诉5人,拟作不起诉10人,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注重保护三农利益,在涉贫刑事案件办理中立案监督5件,起诉涉农刑事犯罪5人。在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89件,同比上升1.8倍。
在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立案监督8件,同比上升60%,起诉78人,同比上升2.63%。发挥公益诉讼平台优势,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共立案694件,启动诉前程序597件,起诉29件。
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方面。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食药领域立案112件,启动诉前程序97件,起诉9件。检察办案有温度,一季度检察机关主动提起司法救助112件,同比上升194.74%,已完成救助37人,发放救助金64.1万元。
在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方面。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6件,起诉职务犯罪66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0人(含积存),同比上升27.3%。积极推动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开展检察听证986件次3912人次,同比分别上升34.3%、26.9%,其中公开听证911件次,占全部听证案件的92.39%,全省共举行听证直播117件次,同比增长18.5倍,以公开促公正,有效化解矛盾。
记者:刑事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首,透过主要业务数据反映工作落实情况怎样?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成效明显。不捕不诉人数均有所上升,其中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232人,同比上升15.14%,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701人,占不捕总人数的56.9%。决定不起诉2028人,同比上升8.97%。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推进,侦查阶段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82人,同比上升119.3%,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采纳率达78.33%,诉前羁押率为34.59%。注重能动司法,促成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384人,同比上升54.8%,其中,检察机关建议和解53人,调解后和解136人,占和解总数的49.22%。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协商过程及结果的稳定性,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73%,被告人一审服判率达94.24%。
记者:从业务数据上看,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精准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抗诉21件,同比上升90.9%,法院审结12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共12件,民事抗诉改变率为100%,同比增加22.22个百分点。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法院采纳率为27.03%。对民事监督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其中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79件,同比上升2.6倍。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7件,同比上升71.2%。督促化解矛盾纠纷,息诉化解152件,同比上升1.1倍,促成和解而息诉11件,同比增加9件。提出的民事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8件。
记者:一季度,行政检察在能动履职方面有什么新进展呢?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一季度共化解行政争议23件,其中涉及民生保障9件,优化营商环境4件。主动加大案件调查核实力度,共调查核实77件,同比上升1.3倍。践行“枫桥经验”,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在办理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息诉27件,同比上升4.4倍。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息诉2件,同比增加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息诉25件,同比上升5.3倍。
记者: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哪些新亮点?
甘肃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一季度各项数据不断攀升。从公益诉讼立案领域来看,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立案数占比最大,为61.58%,其次是食药领域占比9.93%;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占比4.26%;新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占比23.86%。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292件,以最小成本实现最佳司法效果。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4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6件,判决支持36件。通过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207.9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0.31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1968.39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