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法院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路某某登记注册成立了“平凉市崆峒区xx生活馆”,指使生活馆员工沿街散发宣传资料,以发放礼品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参加推介会,宣扬“某某口服液”有治病、防病的疗效,诱骗老年人出资购买,并宣称出钱购买是一种众筹,让会员把钱聚在一起,交给生活馆用来做生意,购买产品越多、会员星级越高、分红越多,在召开推介会、组织员工家访、组织会员外出旅游等方式引诱下,本辖区多名老年人受骗,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渴望身体健康、延年益寿的心理实施犯罪案件较为多发,他们用免费发放小额物品等小恩小惠拉近距离,用上门家访、虚假温情骗取信任进行“洗脑”,用各种养生话术套路老年人,诱导老年人购买毫无功效甚至有害的高价保健品骗取钱财,社会各界是老年人要睁大眼睛,提高警惕,警防上当受骗。
检察机关正告那些为牟取非法利益,“惦记”老年人“钱袋子”的不法分子,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对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依法从轻、减轻、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