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专访甘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5-17
字号:A A    颜色:

  近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2022年4月19日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作出批示,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下发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月15日,记者就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采访了二级高级检察官,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

       

  记 者: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先后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召开部署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请问,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齐世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欺老行为。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我省检察机关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记 者:我省检察机关围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如何部署安排的?有哪些主要任务举措?

       

  齐世萍: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后,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推动开展相关工作。主要任务举措包括畅通举报渠道、突出惩治重点、加大追诉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溯源治理等方面。

       

  畅通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及时核查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和上级检察机关转办的案件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对重大线索加强研判、督办、盯办。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突出惩治重点。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深挖打击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警示震慑,使养老诈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追诉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及时批捕、起诉一批重大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和入刑标准,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全力追赃挽损。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积极运用反洗钱等手段发现、移送涉案资产线索,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避免遗漏可追缴资产,避免造成涉案财产被隐匿性转移或毁损。

       

  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理的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加强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注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

       

  记 者: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展如何?

       

  齐世萍: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已全面铺开。各地陆续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各地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养老诈骗的类型、手段、特征、防范重点等积极开展宣传,如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制作的《预防养老诈骗普法小课堂》,以图文结合方式,对养老诈骗常见的四种手段、常见的两种陷阱,提出了防范养老诈骗的七种途径。同时,通过依法办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如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办理的一起针对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一起以买养老房为诱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紧盯重点案件,加强对下指导,促进依法办案,将案件办成“铁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引导各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办案与宣传、教育“三同步”,实现打击、整治和防范“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