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平安民乐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
近年来,民乐县检察院先后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综治维稳信访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维护中心大局的先锋队。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实行全员参与、轮流值守。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做好企业“老娘舅”。派出检察干警到乡镇村组挂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政治建设的践行者。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机关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引领创新,不断促进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进步、新提升。
业务建设的排头兵。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民生,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威慑涉黄赌毒犯罪,铲除背后保护伞,先后办理樊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刘某等人寻衅滋事案、邓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名检察干警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铁拳讨薪,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批捕侵占扶贫资金、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以公益之名守护生态之绿。助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力担当尽责。注重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抓好诉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为平安甘肃建设贡献了民乐检察力量。
纪律作风建设的“铁抓手”。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办案、队伍管理、从严治检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好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