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汉,现任张掖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躬耕检察事业,致力平安建设,用穿针引线的细功助推平安甘肃建设的检察力量,用法治为民的实效彰显平安甘肃建设的检察风采,用朴素真挚的情感讲好平安甘肃建设的检察故事,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平安创建任务。
平安建设的引领者。高效发挥张掖市检察院平安办作用,构建起党组负责、部门担责、人员明责、考核定责的工作框架,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健全落实有部署、有分工、有督查、有考核的“四有”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了平安理念在检察干警中深化、平安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平安目标在检察机关中实现的“三项”工作举措。
平安建设的实践者。他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在各县区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未检办案组和主办检察官,联合八部门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实施办法,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合力。他主动办难案、化积案、啃硬案,先后办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救助因案致贫、生活危困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张掖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他不遗余力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协调各部门统筹抓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建设的宣传者。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范金融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坚持用群众语言讲法,用朴素道理释法,用真诚情感明法,化解来访者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