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充分发挥民事执行监督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天水市检察院出台《执行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方案》指出,要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正债权文书等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中应受不受、应立不立、应执不执等违法情形监督,加强对执行案件受理、管辖权移转以及执行异议、复议、申诉案件办理监督和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执行行为监督。
《方案》指出,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案件,以在涉民企执行案件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评估、终结本次执行等为重点监督内容,立足办案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企业管理、社会治理等深层次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企业权利保障问题的诉源治理。
《方案》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街道宣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及本次专项活动,积极发现案件线索。严把案件质量,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使检察建议的作用发挥达到“最大化”。加强协调配合,谋求外部沟通合作,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树牢精品意识,集中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涉民企执行监督典型案件。
《方案》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协同发力。重点做好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和涉企执行监督案件的具体办理,努力实现两级院办案全覆盖,力争借助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将天水执行监督工作打造成全省检察工作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