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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办理一起涉老年人赡养公益诉讼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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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关注。近日,天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和武山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共同办理了一起涉赡养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武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66岁的张某,丈夫及儿子均已过世,儿媳林某带孙子、孙女长期在外省居住,因家庭矛盾不曾回来看望张某,低保金长期被儿媳领取并使用,致使老人生活困难,孤苦无依。据介绍,2018年辖区政府为张某办理了“单人户”低保,享受甘肃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但却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至以张某儿媳林某为户主的“一折通”账户内,该账户存折由林某持有并支配,林某长期在外生活,并未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交付给张某。张某曾多次向所在村镇反映低保金被儿媳占用的问题,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武山县检察院还调查发现,辖区内老年人群体中低保金、养老金被子女或亲属领取占用、老人并未实际支配的现象并非个例,部分老年人碍于情面或自身身体、知识能力限制,无法自行主张权利,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状态长期存在。

 

  武山县检察院遂将该案作为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天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长期被亲属占有并使用,导致其本人生活困难。辖区政府作为组织落实老龄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对做好本辖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有工作职责,其应当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日常管理,尽快为张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卡,依法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武山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经天水市检察院审批,武山县检察院依法向辖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避免老年人享有政策、他人享有实惠的现象发生,并在辖区内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全部接受,于2022年4月为张某办理独立社保卡,确保低保金发放到位。同时,组织力量对全乡范围内低保发放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各村电子屏、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进一步在辖区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法治氛围。

 

  “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积极稳妥做好老年人赡养扶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贡献检察力量。”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