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检察院联合人社局出台《关于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人社部门行政执法优势,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案件、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等有效措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及原因,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检察机关、人社部门发现对方在监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及时提出建议,推动问题在两个月内整改落实到位。人社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手段无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农民工因诉讼能力、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提起诉讼的,可将线索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支持起诉。
《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业务协作培训,通过共同组织业务培训、互相邀请业务专家授课、举办工作论坛、召开案件论证会等方式,研究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实务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