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庆阳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作出明确要求。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7个方面,明确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重点。
《措施》从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升法律监督效能6个方面,明确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的具体措施。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机制、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3个方面,对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作出统一部署。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个方面,对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运行机制作出规范。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3个方面,对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做出制度安排。从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支持力度3个方面,明确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