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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在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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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会上,甘肃省检察院作了题为《以监督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奋力谱写幸福美好新甘肃检察答卷》的书面经验交流。

 

       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势,采取积极有力措施,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强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安全生产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了“党委重视、企业配合、群众受益、社会满意”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新格局,生动书写了“八号检察建议”的甘肃答卷。

 

       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推进。“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将贯彻“八号检察建议”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结合,从强化督促指导、强化监督办案、强化溯源治理、强化总结宣传等四个方面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统筹系统推进。

 

立足司法办案 依法能动履职

 

  一是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时,适时提前介入,参与事故调查,坚持对事的“问题”调查与对人的“问责”调查并重,强化引导侦查,准确划分各方责任,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做实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通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危化品、建筑施工、能源开采等领域为重点,深挖相关单位和部门存在的短板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惩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持续跟踪回访,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整治。

 

  三是强化部门内部协作配合。高度重视检察一体化理念的贯彻落实,注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融合发展,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及公益诉讼部门的线索及时移送,由公益诉讼部门通过调查办案接力监督,形成刑事诉讼惩犯罪,公益诉讼促整改的法律监督办案模式,确保案件不漏、治理不落、监督不弱。

 

护航生产安全 服务发展大局

 

  省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从“防患于未然”“抓前端、治未病”出发,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着力“抓早抓小抓苗头”,探索检察监督新模式,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危化品经营、建设工地、矿山等安全生产风险突出的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其在生产经营、应急处突、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相关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联合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积极拓展合规案件适用类型、适用罪名,聚焦案件办理,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纳入企业合规范畴,对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限期整改落实。

     

凝聚监管合力 推动共管共治

 

  主动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调研、法治宣讲、制发规范性文件等方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生产安全齐抓共管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保护和行政机关综合监管的职能作用,建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为强化沟通协作提供制度依据;充分利用外聘人员的专业优势,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批捕起诉、检察建议制发、公开听证等环节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推动案件依法处理。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省检察院多措并举,驰而不息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有力维护了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