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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百吨王” 杜绝大货车变“大祸车”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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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严查“百吨王”   超载超限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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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盐场堡高速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满载沙石,轮胎变形严重,有超载嫌疑。经过磅称重,发现该车核载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104.67吨,超载55.67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交警提示:“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被称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这些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超限超载。

 

案例二

人行道前要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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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民勤县一交叉路口时,与冯某驾驶的横过道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及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案例三

进出道路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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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静宁县城关镇成纪路右转弯时,与王某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进出道路,应当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案例四

雨天驾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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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买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国道312线行驶时,车辆发生侧滑后碰撞在路边的行道树上,造成买某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雨天行车要降低车速,尤其在弯道或斜坡路段更要提前减速。一旦发生侧滑,应双手紧握方向盘,切不可向相反方向猛打。

 

交通提示

【注意!你的重型货车该年检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