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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珍稀”才珍惜......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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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统筹“昆仑2022”专项行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围绕野生动物栖息重点区域,采取车步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护力度,期间救助近30余只野生动物。

▲近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舟曲分局茶岗派出所联合当地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巡山查林期间,发现2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梅花鹿幼崽被困在铁丝围栏上,其中1只被铁丝轻微划伤,经过专业救治养护后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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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车巴派出所民警救助1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梅花鹿幼崽。目前,该梅花鹿幼崽生命体征正常,待时期成熟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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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救助1只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梅花鹿。此鹿全身无外伤,但因体质虚弱,无法站立行走,在辖区兽医站精心照料后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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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救助1只腿部等多处受伤的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狍鹿‍,在专业人员进行救治照料后放回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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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公安局望关派出所民警救助1只三有保护动物鼯鼠,民警和专业工作人员检查确定其全身无伤后,将其带至林崖处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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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和西坡派出所在辖区巡查期间,发现1条国家二级重点两栖保护动物大鲵,经民警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专业人员现场检查无恙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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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祁连派出所民警救助1只三有保护动物野生大耳猬。经民警检查确定身体体征无异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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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公安局会同辖区热心群众群众,救助1只国家二级重点两栖保护动物大鲵。经检查该大鲵无伤后,民警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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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上方寺派出所民警会同热心群众,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雏鸟,此鸟体态健康,正值离巢学觅食期,尚不具备飞行能力,待其身体发育成熟后择机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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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古城派出所会同辖区群众,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其左翼有轻微刮伤痕迹,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行,经专业救治后已放归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如果与野生动物不期而遇,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随意抓捕,需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