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为6名打工者讨回被拖欠了7个月的“血汗钱”共计76957元。
据悉,2019至2020年,梁某某等6人在兰州某餐饮公司下属的一家餐厅打工,分别从事厨师、打荷等工作。2020年末,该餐饮公司转让了该餐厅,但拖欠了部分打工者工资。2021年初,兰州市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该欠薪线索移交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之后梁某某等6人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6月2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多次通过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核实,并与该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恶意欠薪的民事、刑事法律后果。同时,承办检察官为被欠薪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他们保留关键证据。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审查后确定,该企业尚拖欠6名打工者工资共计76957元。马某某认可兰州市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区检察院所确认的欠薪人数和金额,表示愿意尽快筹款支付拖欠工资。鉴于该餐饮公司积极的和解态度和6名打工者迫切的“薪愿”,承办检察官决定先行进行调解,将欠薪矛盾化解在诉讼前。
最终,在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主持的调解会上,该餐饮公司与打工者代表梁某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在协议生效后,马某某向梁某某等6人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了欠薪769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