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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新模式 权益保障新高度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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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这是自2021年3月1日西固区法院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后,审理的首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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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来,办案法官多次对本案开展社会调查,全方面了解案情及被告人日常表现,并就本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多次组织调解,促使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意见。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优先、特殊”保护的原则,紧密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调查,全面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本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案件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西固区法院自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后积极深化少年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

  一、及时调整受案范围

  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在少年法庭成立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各类案件的审判团队,委派资深法官任审判团队负责人,并积极邀请学校、妇联、社区等单位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把关爱青少年的宗旨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

  二、开展审前调查

  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交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落实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各个环节;认真落实《甘肃省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和罪犯进行调查评估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及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

  三、将案件审理与心理咨询相结合

  精心打造了情感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等审判场所,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情绪反应,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矫正和疏导,更好地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接受审判,回归社会。

  四、建立回访帮教制度

  要求少年法庭审判团队对宣告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每年回访考察一次。通过与家长、社区矫正人员、学校教师进行沟通,整合帮教力量,构建立体帮教体系,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创造一个有利于悔过自新的外部环境;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少年,由办案法官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到学校做复学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少年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

  下一步,西固区法院将站在保障万千家庭幸福安宁、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少年司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贯穿于少年审判工作全过程,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深刻分析形势,准确把握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