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派员前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蒸湘区检察院,就该院近期办理的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异地帮教工作签订合作协议。
签订协议期间,兰州市检察院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和经验。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蒸湘区检察院表示跨省异地帮教合作在两院尚属首次,也是一次互相学习的机会,今后会在异地帮教合作方面进一步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更好地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深做实。
此次两名涉罪未成年人涉嫌罪名、情节、帮教情况均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考虑到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经常居住地分别在衡阳市石鼓区和蒸湘区内,为保证监督帮教效果,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该院先期及时将案件情况汇报兰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区检察院签订异地合作帮教协议,委托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和蒸湘区检察院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在了解基本案情、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和监护情况后,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和蒸湘区检察院表示配合该院工作,并根据协议内容的要求,在考察期内定期对两名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查阅思想汇报,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确保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到场参加了协议签订,感谢该院不仅对自己的孩子从轻处理,而且派专人开展工作帮助孩子回归社会,表示一定会配合考察机关的工作,严于监督,保证孩子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遵守法律,远离犯罪。
为了能平等保护外来涉罪未成年人,该院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创造条件,通过这次异地考察帮教积累的经验,在以后办案中让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受地域限制,平等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