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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主动探索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有益经验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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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按照《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文件要求,兰州市红古区执法、司法领域积极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兰西城市群建设,按照“川海同城、法治一体”的思路和“五年创影响、十五年树标杆”的总体设想,围绕建设“兰西城市群黄金节点城市”的总体目标定位,强化“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区、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基地、甘青大通道重要交通支点和现代物流基地、国家甘青藏旅游带的兰西黄金驿站、兰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五大功能建设思路。深化与青海省民和县在法治领域深度合作,加速两地法治建设同城化、一体化进程,推动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从破题开局向发力见效转变。
  区域合作,同城发展
  2020年9月,两地召开“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共建平安签约会”,兰州市红古区政法系统与民和县政法系统对口单位分别订立了《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共建平安警务工作合作协议》《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共建平安检察工作合作协议》《甘青区域合作创新发展·共建平安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等7份深入合作协议,共同构建川海双城联创新机制,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共同建立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互学互鉴、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品牌共创工作机制,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创建活动,深化两地法治经验广泛交往、深入交流、深度交融。
  健全机制,搭建平台
  立足川海一体化办案,造福两地生态环境。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检察院签订《红古·民和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构建两地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两地司法行政系统签订框架协议,构建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区域协作机制,努力开拓司法行政事业区域合作发展新局面。
  生态联治,绿色共建
  积极融入兰西城市群“一带四廊道两屏”生态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流域生态治理和气水土综合防治,与民和县协同推进湟水河大通河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同治理,共同实施川海南北两山绿化、甘青黄土高原生态保护修复、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项目,共同构建“两廊三带生态格局”。自2020年7月开展合作,两地检察院对湟水河河道窑街矿务局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掉落的建筑垃圾等长期占用河道,存在安全隐患,拖而未决的问题两院联合制发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检察建议下发后,切实敦促红古、民和两地水务部门积极履职,红古区水务部门积极拆除废弃厂区侵占河道的围墙,2021年2月底,民和水务部门对湟水河流域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掉落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清理,至此,此次联合办案取得了圆满结果,辖区河流行洪安全得到了有效维护,湟水河流域生态安全得到了有效改善。
  下一步,兰州市红古区将更进一步推进“川海同城、法治一体”工程建设,系统梳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条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强化规划落实的纪律约束,健全政策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配合国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兰西城市群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