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推行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并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切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两个做到”,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
依法严惩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坚持“宽容不纵容”,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对涉嫌轻微犯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七里河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22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附条件不诉率分别为70.9%和52.9%。同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尽早复归社会,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用足用好附条件不起诉特别程序、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做到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区检察院社会调查适用率达348.39%,同比上升78.39%;社会帮教率达847.62%,同比上升590%。
二、聚焦“三个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性侵类、人身伤害类、涉人身权利侵害类案件,作为未检部门聚焦的涉未成年刑事案件重点案件。在办理陈某某贩卖毒品案时,针对其利用其两个未成年子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无人起诉维权的情况,及时向区民政局制发撤销陈某某监护资格的检察建议。以被性侵及被人身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因案致贫或返贫的未成年人家庭为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或分级心理干预,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作为重点环节,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联系,联合签署《关于联合开展涉未家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信息反馈平台,畅通监督线索渠道,强化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
三、紧盯“两个抓手”,参与未成年人“成长圈”治理
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一手抓行政检察,结合对辖区旅店业及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的“小饭桌”、餐饮、烟酒行业违规经营、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等进行的检察监督,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一手抓普法宣传,联合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折页20000余张、两法宣传光盘100余张,开展法治讲堂10余场次,向社会传递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及重大意义。
四、坚持“三个举措”,努力打造未检业务特色品牌
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解决办案难题。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唯一抚养人而无法执行的问题,及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的单位、政府及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变更监护人或指定监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公安、学校、村(居)委会等部门对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引导、劝诫、考评。目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已发出50余份督促监护令,监护人均接受训戒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发现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所在,学习如何与孩子沟通、修复亲子关系的方法等,构建未成年检察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