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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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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推行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并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切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两个做到”,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

 

  依法严惩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坚持“宽容不纵容”,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对涉嫌轻微犯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七里河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22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附条件不诉率分别为70.9%和52.9%。同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尽早复归社会,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用足用好附条件不起诉特别程序、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做到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区检察院社会调查适用率达348.39%,同比上升78.39%;社会帮教率达847.62%,同比上升590%。

 

  二、聚焦“三个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性侵类、人身伤害类、涉人身权利侵害类案件,作为未检部门聚焦的涉未成年刑事案件重点案件。在办理陈某某贩卖毒品案时,针对其利用其两个未成年子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无人起诉维权的情况,及时向区民政局制发撤销陈某某监护资格的检察建议。以被性侵及被人身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因案致贫或返贫的未成年人家庭为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或分级心理干预,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作为重点环节,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联系,联合签署《关于联合开展涉未家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信息反馈平台,畅通监督线索渠道,强化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

 

  三、紧盯“两个抓手”,参与未成年人“成长圈”治理   

 

  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一手抓行政检察,结合对辖区旅店业及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的“小饭桌”、餐饮、烟酒行业违规经营、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等进行的检察监督,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一手抓普法宣传,联合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折页20000余张、两法宣传光盘100余张,开展法治讲堂10余场次,向社会传递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及重大意义。

 

  四、坚持“三个举措”,努力打造未检业务特色品牌     

 

  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解决办案难题。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唯一抚养人而无法执行的问题,及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的单位、政府及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变更监护人或指定监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公安、学校、村(居)委会等部门对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引导、劝诫、考评。目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已发出50余份督促监护令,监护人均接受训戒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发现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所在,学习如何与孩子沟通、修复亲子关系的方法等,构建未成年检察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