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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法院:装修无小事 履约要诚信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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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房”色变的当下,如果有什么事能够和买房、卖房相提并论,那一定非房屋装修莫属。的确,装修是一套“房子”变成“家”的华丽蜕变,很多人为了追求高品质的居家生活,越发重视房屋装修。今天案例的原告张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正是因为他对房屋装修的执着,最终上演了他和房屋设计师从相互信赖到对簿公堂、再到握手言和……

 

  家住西固的张先生为考虑孩子日后上学问题,特地购买了西固某套学区房。2021年交房后,张先生便开始咨询装修事宜。一天,张先生来到一家位于安宁的装修公司,与该公司设计师小王相谈甚欢,便提出将自己的新房交给小王装修并当场交付了5000元定金。然而没过多久,小王主动致电张先生,称其已从原公司离职,准备独立创业了,新房的装修项目已经交接给了公司的另一名设计师。由于张先生此前是基于对小王的信任才选择了这家装修公司,现小王已经离职,张先生思虑再三后决定将房子继续交给小王装修并放弃了此前支付的定金。

  一个月后,张先生与小王重新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装修费10万元,由张先生提前预付,2021年底之前完成装修。就这样,张先生成为了小王另起炉灶后的第一个客户。一开始,小王也的确没有辜负张先生的信任,从量房、绘图到选材、估价,每项工作都十分投入。可没过多久,小王的装修热情便不复存在,不仅工期一拖再拖,就连施工人员也逐渐撤离,直到2022年4月,张先生的新房还只是一个“半成品”。出于恼怒,张先生将小王起诉至西固法院,请求法院解除装修合同并判令小王退还未施工部分的装修款。

  按说每一个设计师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留住顾客,更何况是小王这样一位刚刚独立创业的设计师,可他为什么拖延施工,辜负顾客对自己的这份信任呢?原来,小王起初也想将张先生的新房作为自己创业后的“精品项目”,但由于装修期间受疫情影响,不仅延误了工期,也使装修经费超出预期,而他自己又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张先生追加经费,所以新房的装修就停摆了下来。

  在了解了真实情况后,办案法官将停止装修的原因告诉了张先生,希望双方能够找出一个平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张先生向办案法官表示,他内心还是十分认同小王的设计理念,也很欣赏小王的才华,只是看到新房装修迟迟没有下文才一怒之下诉诸法律。张先生同时表示,如果小王愿意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合同,他愿意将房子继续交给小王装修。

  既然原告已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本案的关键就要看被告小王的态度。之前已经提过,小王之所以暂停装修施工,主要是因为装修费用超支,但如果依张先生的意思“按之前的约定”继续装修,多出的装修款又由谁来承担呢?

 

  调解中,办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从事民事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又重点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希望双方依约履行。办案法官同时告诉小王:“你创立的公司才刚刚起步,正是需要树立信誉的关键时期,如果仅仅因为一点超支就舍弃信誉,损失的不仅是一个客户,更是整个公司的未来。”办案法官这番语重心长地劝导深深触动了小王,经过深思,他表示愿意按照原合同继续完成房屋的装修并和张先生再次约定了交工的期限,同时,小王还承诺如果后续施工产生了超支,由他本人自行承担。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我们常说“人无信不立”,在经济交往中则更是如此。希望本案的被告小王能够将此次诉讼经历作为创业后的“第一课”,永远秉持诚信经营,不辜负他人的信任;也希望原告张先生能够早日入住心仪的新房,享受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