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带给人们高效便捷和新鲜事物的同时,也隐藏着灰色地带。行为人利用互联网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和场所,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已成为目前性侵犯罪的新形式。近日,兰州市永登县法院审理一起利用网络猥亵儿童案件,本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认罪服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2019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利用QQ软件添加被害人某女为好友,后张某某多次通过QQ向被害人发送大量淫秽图片及视频,同时在聊天中得知被害人系13岁左右初中一年级学生,仍继续向其发送淫秽图片及视频,且引诱并要求被害人自拍裸照及隐私部位照片、视频供其观看。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诱骗的方法要求未满14周岁的儿童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官提醒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未成年人越来越早地接触到电子产品和网络。但是,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对缺乏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存在危险,他们的好奇心也给了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的机会,犯罪分子运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不仅更为隐蔽,危害也更大。学校和家庭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特别是使用社交软件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永登县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化的理念,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