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虽小 安全事大
春节前夕,天水市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310国道甘谷段存在井盖缺失、破损等情况,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接到举报线索后,天水市检察院与甘谷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经实地调查,国道310线甘谷段井盖缺失情况属实,缺失的5个窨井井盖位于国道310线甘谷段道路中央,且无任何安全警示标示,过往车辆很容易因避让不及,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
1月29日,天水市检察院向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国道310线甘谷段缺失的窨井井盖进行维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建议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公路的保护和养护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广大群众安全便捷的通行权。
检察建议发出后,天水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安排项目建设单位对国道310线道路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了全线排查整改,同时统筹市县交通综合执法力量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保护道路设施,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3月5日,天水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就国道310线甘谷段窨井井盖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实地查看了该段道路安全设施修复情况。经查看,国道310线甘谷段缺失的井盖已重新安装完毕,并采取加固措施,道路安全隐患全部排除。
天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孙洁表示,天水市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