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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院多措并举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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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天水市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职业宗旨,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结合“护薪”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支持、参与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浓厚氛围,助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落实。该院高度重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及时制定并印发《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宣传活动落地见效。

    注重有机融合,强化《条例》学习。该院将《条例》学习宣传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护薪”专项行动及日常工作相结合,围绕《条例》实施重点内容,通过部门“周调度”会、党小组学习会等,采取研讨交流、案例解析等方式,积极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围绕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该院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广泛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专题培训、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督促企业自觉担负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专题培训5次,培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11人、企业负责人23人、劳资管理人员28人;开展送法上门宣讲17次,涉及企业工作人员及农民工250余人,接受法律咨询29人次。

    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该院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及时督促县(区)院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同时,注重加强对县(区)院的督导调研,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条例》集中宣传工作同步推进。联合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成督导组,对秦州区天水师院项目、盘龙山殡仪馆项目、世茂国际项目等七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精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