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中提出的重点学习《民法典》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近日,在干警日常自学的基础上,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牵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建明,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胜良参与,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第五、第六检察部干警,每天抽出固定时间对民法典进行集中学习,进行再学习、再研读,以此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本次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干警领读、集体讨论、答疑解惑、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天首先由干警轮流领读学习民法典条文;随后由干警对学习中不清楚、有疑问的地方提问,大家进行集体讨论;最后针对每天学习的重点、难点及易混淆的法条由有民事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通过这种灵活的学习方式使大家对《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基本理念、条文内容的理解更加深刻。
张建明同志反复要求,民法典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更为权威系统的实体法依据,必须学好民法典,这是用好民法典的基础。特别是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干警,要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工作的水平,把民法典作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尺。
通过学习,干警们不约而同的感到这样的学习方式,有动力,能坚持,通过对民法典反复的研读,每一次都有新的收获,都有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储备,学习了办案技巧。此次集中学习是第四检察部成立后对新进人员集中业务培训后的第二次集中学习。第四检察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这种学习方式以制度的形式长期坚持下去,通过知识学习+业务交流+答疑解惑的学习模式,使大家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实现精准监督,将我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