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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阳光公开 多元化解 努力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子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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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南位于甘肃东南部,东接陕西,南连四川,北部、西部与我省天水、定西、甘南相邻,是连接大西南和大西北的走廊和通道,有秦陇锁钥、巴蜀咽喉之称,幅员2.79万平方公里,辖武都区和成县、徽县、西和、礼县、文县、康县、宕昌、两当一区八县,总人口280万。近几年,既是我们陇南发展的黄金时期,又是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的时期。随着兰海高速、十天高速、成武高速相继建成通车,兰渝铁路、成州机场也即将通车通航,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此同时,在重大项目实施和城市建设过程中,也伴生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给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探索了矛盾纠纷阳光调解“5X5”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全市信访总量连续  年呈现出下降态势。2016年,中央综治办将我市阳光调解“5X5”工作模式确定为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试点项目。

  一、遵循五条原则,把好调解工作大方向

  在实践中,我们始终把因地制宜、公开公正、源头治理、法治思维、科技支撑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基本原则,紧贴陇南实际,突出县区地域特点,在机制、手段、方法、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坚持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平公正,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结合,高度重视源头治理,将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重大决策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借力“互联网+”,将矛盾纠纷化解与信息化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强化科技手段的支撑作用。同时,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搭建五大平台,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

  实践中,我们认真搭建了县区阳光调解中心、乡村阳光调解工作站、县直部门阳光调解工作室、第三方阳光调解工作队和“互联网+阳光调解”窗口等五大工作平台,充分体现调解主体多元的特点,实现了阳光调解工作全覆盖。在县区阳光调解中心,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劳动争议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调解阵地,派驻律师进驻,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合力,靠实了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在乡(镇)、村两级阳光调解工作站,由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村两级调解组织领导,整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力量,搭建了矛盾纠纷联调工作平台。在县直各部门成立阳光调解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设立“阳光调解”工作室,进一步靠实了矛盾纠纷涉事部门的主体责任。组建了交通、医疗、环保、物业等领域的专业“阳光调解”工作队伍和由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力量组成的第三方阳光调解工作队,初步建立了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综治信息平台的矛盾纠纷管理功能,建立“互联网+阳光调解”窗口,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答复的新路子。

  三、推行五大模式,实现调解形式多元化

  实践中,我们按照“跳出调解抓调解、紧盯源头抓调解、多措并举抓调解”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行“五队一卡”、 公开听证、“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稳调帮引”、“五步工作法”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不断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基础。“五队一卡”就是在村一级建立村干部队伍、民间调解队伍、群防群治队伍、便民服务队伍、自娱自乐队伍等“五支队伍”,用好“便民安民利民一张卡片”,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的群众基础。公开听证就是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会议制度,在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尽可能吸纳在当地德高望重、说话管用、群众信赖的党员、干部、尊者、长者和双方当事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参与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和问题解决。“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就是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与乡镇、村结对子,重点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监督等,努力使法治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稳调帮引”就是通过四个步骤来化解矛盾纠纷。“稳”就是通过人性化关怀、情理性疏导,使部分群众的偏激言行、过激情绪回归理性,把事态稳住。“调”,就是瞄准问题症结,找准着力关键,多方参与进行调处化解。“帮”,就是本着群众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主动地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助推矛盾的化解。“引”,就是将穷尽调处措施仍无法化解的疑难矛盾纠纷,引导进入司法程序依法予以解决。“五步工作法”就是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实施的前置刚性程序,按照“确定评估对象、分析研判风险、形成评估报告、落实维稳措施,强化动态稳控”这五个工作步骤开展稳评工作,着力规范评估范围、主体、程序和结论运用,着力提高稳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建立五项制度,实现调解措施多元化

  实践中,我们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和诉前确认制度,保证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岁末年初组织开展“双查双整”(矛盾纠纷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社会治安大整治、纪律作风大整顿)集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涉及人数、处理难度、性质类型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分为三级十二类进行管理,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联合研判,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化解建议限期办理。在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过程中,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提供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时,告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供当事人选择。由政法委牵头,成立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和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法院设立了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邀请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民商事、行政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和解等纠纷解决途径进行调解。

  五、把握五个关键,实现工作保障多元化

  实践中,我们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法治保障、考核奖惩五个方面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予以有力的保障。市县都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市县党委政府定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财政列出专项经费,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注重从村社“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尤其是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社区网格员中选任县、乡、村三级“调解员”,同时加大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各调委会调解的案件纠纷,市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保障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得到实现,维护调解活动的严肃性。对无理缠访、闹访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理,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责任书,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确保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陇南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