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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住危房 司法调解搬新家

来源:文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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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宣传教育、命案防范治理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2021年6月18日,玉垒乡冉家村一68岁老人向乡村干部反映,自己借租的生产性住房由于降雨成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自己无房居住。接到反映后,乡党委、政府立刻派出工作组,在前期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安排老人居住在村委会,临时解决老人的居住和生活问题。而老人的一个女儿居住在旁边,享受了灾后重建和异地搬迁政策,为何女儿居住在附近,却对父亲的安全住房问题不闻不问?

   原来老人生了两个女儿,一个留在家中抱儿,一个嫁到了外地,长期租赁房屋居住碧口,由于老人从小对自己的子女比较苛刻,对子女缺乏关爱,没有给子女积攒家业,老来对家庭贡献不多,经常在外说长道短,平时不爱个人卫生,子女心生怨气,不愿一起居住,老人在外找房居住,雨季来临,借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随之来到乡村请求救助。

2021年6月21日,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下,乡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和乡村干部在当事人家中就老人住房和赡养问题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先是听取双方当事人此前对对方过错和不满的倾诉,当事人起初表示安全住房问题无法解决,态度坚决。工作组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从传统美德及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调解、规劝、告诫。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从下午2点到晚上8点,历经半天时间,赡养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解决了住房和生活问题,工作组随即协助腾出了房屋,将老人从危房搬到了新家。

  “百善孝为先”。 老年人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重逐年增加,老年人的赡养纠纷也较为常见。发生此类纠纷,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法律意识淡薄、道德底线丧失。在全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和司法局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中,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乡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将深挖,广排问题线索,如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对当事人严厉打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