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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枭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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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枭


     近日,一名群众在街上捡到一只“小猫头鹰”,怕被其他人捡走,便将这只“小猫头鹰”交到了礼县特巡警大队,特巡警大队随即移交至森林警察大队。经民警细致全面检查,发现这只“小猫头鹰”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完全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通过图片比对辨认,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枭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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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该雕枭雏鸟放归后能够健康生存,民警选择在礼县县城西山的山林中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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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知识】雕鸮(学名:Bubo bubo)亦称雕枭,属夜行猛禽,喙坚强而钩曲,嘴基蜡膜为硬须掩盖。翅的外形不一,第五枚次级飞羽缺。尾短圆,尾羽12枚,有时仅10枚。脚强健有力,常全部被羽,第四趾能向后反转,以利攀缘。爪大而锐。尾脂腺裸出。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雏鸟晚成性。耳孔周缘有明显的耳状簇羽,有助于夜间分辨声响与夜间定位。胸部体羽多具显著花纹。


警方提醒


《刑法》第341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