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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男子因盗刷“红包”获刑三年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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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徽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甘肃漳县男子获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省公安厅列为2020年度网安部门十大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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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初,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产品扫码领取红包活动被盗刷现金,客户接连投诉,给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要求查处。该案属于利用网络技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实施的犯罪,徽县公安局网安、刑侦、知识产权中队等多部门多警种联合,展开专项侦查。徽县警方历经一年,辗转云南、湖南、青海多省,五下深圳腾讯公司取证,成功侦破甘肃省漳县男子赵某某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写APP盗刷商品二维码获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警方查明,2019年2月,罪犯赵某某利用个人计算机网络特长,针对商品扫码领红包“二维码”活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并筛选出可以“中奖”的数据进行扫码盗现(金),随后将该“工具”提供给身边人盗刷商品红包,非法获利。该行为导致正常消费者扫码无效,接连投诉企业,严重影响企业声誉。2021年6月,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该案成功侦破,为企业挽回了损失,恢复了声誉,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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