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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的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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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加快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陇南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为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知》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助力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的有力抓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法治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核心关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防止和纠正“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问题,为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执法: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免罚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坚决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切实发挥行政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清单制度:对目前省上已公布的797项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事项逐情形规范适用,对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两轻一免”清单,不断扩大容错支持范围。要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与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结合起来,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起来,使柔性执法成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总结提炼一批行政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培育打造一批柔性执法示范窗口、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展示全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成效和经验,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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