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多元调解绽放“和谐花”——陇南康县法院基层法庭创新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2-16
字号:A A    颜色:

  正如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全国人民的奋斗拼搏一样,社会的和谐同样离不开司法的助力。为积极响应打造和谐社会的要求,陇南市康县人民法院周家坝人民法庭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主动担当,创新贡献,着力打造“法官+”的矛盾调解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新路子。2021年周家坝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84件,审结84件,结案率100%,调解率位居前列,调撤率86.36%,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家庭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周家坝法庭的法官干警深刻认识到,要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必须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在分析原因和吃透案件的基础上,把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否则就会产生新的矛盾纠纷,甚至发生恶性事件。因此,周家坝法庭从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更新司法理念,走出传统的民事审判工作模式,把在群众中有影响、威望高、说话办事公道的群众聘为调解员,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同时,办案法官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和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法,案件调撤率稳步提升。

“法官+家事三员”家事纠纷暖心解

  此前,周家坝法庭接到一起十分棘手的离婚案件。邹某与王某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婚生女的抚养问题僵持不下。二人婚后育有二女,女方认为自己已结扎,再无生育能力,所以必须有一孩子归自己,而男方家老人则认为孩子均是自己抚养长大的,让离开自己不可能,除非自己死。孩子抚养权问题是处理好这起案件的关键。为此,法官根据案情需要,临时组建一个家事调解团,家事调解员在法官的组织下探讨案情,集思广益、对症施策,在多次做工作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同意家事调解团给出的最优调解方案。既满足了当事人的要求,也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化。 

“法官+村(社区)干部”邻里纠纷联合解

  2021年8月,周家坝法庭与平洛镇村干部联手,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纠纷。李某与龙某是同一村组的邻居,李某在修房子,为方便修房搭了一座简易桥到村道,而龙某家离村道比较近,就将柴草堆放在了路边,挡住了李某的简易桥,从而影响了施工,两家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为避免矛盾激化,周家坝法庭干警冒着大雨上门调解,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和积怨较深等因素,法官和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通过“背对背”方式,分别从法律、人情事理的角度开展调解。面对专业的法律释疑和质朴的情理说服,最终龙某同意将柴草暂时挪开供原告修房屋,待房屋修好后继续堆放柴草,并握手言和。

“法官+要素审判”义务帮工纠纷迅速解

  杨某与张某、王某原系亲戚,张某家修房子杨某去帮工,但帮工过程中不慎摔落,致使多处受伤,两家因此而产生矛盾,杨某则要求申请做伤残鉴定,法庭一接到诉状,便立马联系当事人双方到庭,了解情况后,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杨某同意了法庭提出的调解意见,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天时间,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是周家坝法庭对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一个缩影。

  面对近年来各类案件数量激增,案情新型化、多样化等变化态势,周家坝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新举措,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即提炼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并提前归纳争议要素,庭审中重点围绕争议要素开展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审理,不再区分调查、辩论等具体程序,有力简化了庭审程序,提升了庭审效率。

  周家坝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格局,深入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逐渐形成了非诉与诉讼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力争把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