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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阳光诠释人间大爱 ——陇南礼县人民法院向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元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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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 陇南礼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专程来到祁山镇何台村,将8.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漆某之妻李某手中。

 

  2019年10月7日,被告陈某驾驶三轮汽车搭载其妻张某,后载31箱苹果从果园出发,沿祁山镇早阳沟道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何台村村口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撞到前面同向行驶的旋耕机后部,导致旋耕机驾驶人漆某死亡。经礼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漆某系生前头颅、右胸及双下肢部遭受巨大钝性外力作用(碰撞或碾压)致多发骨折、多脏器损伤破裂以创伤性休克而死亡。依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漆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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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46349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办法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无收入来源,遂对该案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被害人漆某父母年事已高,常年患有疾病,妻子李某靠打工维持家用,收入微薄,五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未长大成人,漆某作为家中最主要的劳动力,其意外死亡无疑让一家人雪上加霜、悲痛万分。

   

  这一切,办案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鉴于申请执行人一家的特殊情况,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8.3万元,解决申请执行人一家暂时的生活困境。

 

  办案法官表示,给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司法救助,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刑事被害人及其他困难当事人的关怀,既解决他们面临的急迫困难,又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今后,礼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紧迫困难,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确确实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