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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确” “诉前调书”——实现化解纠纷高效率 开启多元解纷新模式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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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陇南市武都区法院连续对多起金融借款类案件出具“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最快的速度,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全面开启多元解纷办案新模式。

 

典型案例

 

  王某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某行申请经营快贷借款500000元,双方于2020年5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4.5025%,借款期限一年,并约定如果王某不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则按贷款利率上浮50%(即6.75375%)计收罚息。某行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向张某发放贷款500000元。借款到期前,张某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遂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11月15日向某行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三个月,并签订借款延期协议,借款额度延期至2022年2月18日。截止2022年6月9日,王某共计拖欠某行借款本金269436.48元、罚息3342.32元。某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经过

 

  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案件材料后随即向当事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建议双方友好协商,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共同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件委托至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成员组织双方柔性化解纠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经审查后,当场出具“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快速、高效、便捷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法官说法

 

  “诉前调确”“诉前调书” 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该类案件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诉前调解不成时,法院将依法转立案审理,不影响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权利,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